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加速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质量。农业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色经济推广中心根据对华新农村建设援助基金会的建设要求,现将“生态农村工程”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生态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请按照《生态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受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并已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
2.试点单位领导团队或项目单位负责人具有开拓进取意识;
3.申报点旅游资源丰富,交通条件便利并有丰富的特色资源;
4.申报点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待开发资源及项目资源丰富;
5.待开发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及潜力,并符合生态环保要求。
二、推荐办法
“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审查、初评和推荐。
(一)申报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县(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试点单位的统一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试点单位时要注明地方优势资源、希望获得对生态农村建设相关资金支持额度(以人民币计算)。
3.通过试点后,希望获得使农业增产增收及生态农村建设方面的产业化项目。
4.对华生态农村建设试点单位项目援助资金到位后,当地能落实配套资金情况。
(二)推荐名额
1.按照海外对华生态农村建设项目援助基金会的要求,第一批试点单位总数量为50个行政村、自然村。
2.农业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色经济推广中心“生态农村工程”领导小组将按照全国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在不同省、市选择相应试点单位,各地申报试点单位的最终确认,以提交申报资料先后为准。
三、材料要求
(一)要求报送的申报材料
1.推荐函:各地申报材料要求有乡(镇)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含县级市)签署推荐意见,县、乡两级单位请将推荐的具体情况、推荐申报试点单位数、排序、初评情况等在推荐函中写明。
2.申报材料:各地申报试点单位要提交正式书面申报材料四份,试点单位申请表四份,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环境介绍、产业优势介绍、项目介绍各五份(中英文各五份)。
3.电子材料:请将填写完成的《“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表》和《“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推荐书》通过Email或存入软盘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推荐书的填写
《“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推荐书》是各地申报“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推荐“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重点突出。《“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表》和《“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推荐书》空白表及具体填写要求请到http://www.chinanytz.com
; http://www.cunzhangwang.com 下载。
(三)规格及装订要求
《“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表》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纸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线,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大小规格与推荐书一致。申报“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的详细资料可另附在《“生态农村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表》之后。
四、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和软盘(或Email)请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送到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色经济推广中心“生态农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100810 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南楼300室
联 系 人:李 红 杨繁星 杨 旭 刘 岩 王 君 张 炎
联系电话:010-51815291,010-51815292,010-51815293
传 真:010-51815593,010-51815592,010-51815594
Email :tesejingji@yahoo.com.cn
二〇〇六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生态农村 试点 申报 通知
抄 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抄 送: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色经济推广中心 2006年9月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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